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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建立公平竞争、诚实守信、运行规范的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三亚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2025年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的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
(二)利用自媒体等网络工具实际参与本市房地产经纪业务,但未在本市办理备案登记,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房地产类网络自媒体账号。
二、检查内容
(一)房地产经纪从业主体,包含中介门店及网络自媒体账号等,是否依法依规办理营业执照和经纪机构备案证书,责任主体是否明确。
(二)房地产经纪从业主体是否在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文件等从业信息。
(三)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所示经营地址、法人等信息发生变更时,是否及时办理相应备案信息变更。
(四)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
(五)利用中介门店、网络端口、网络自媒体账号等渠道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虚假房源信息等虚假宣传行为。
(六)以房地产广告、房地产咨询服务以及个人主体的名义,实际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等规避经纪机构备案监管的行为。
(七)在向开发企业提供新建商品房经纪服务时,以“房地产中介服务费”名义额外向消费者收取费用的行为。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本次专项检查时间从2025年3月初至6月底。
(二)本次专项检查以备案资料审查、上门重点检查、网络专项巡查等多种方式开展,以确保检查工作的公正性、全面性和准确性。
四、各项检查要求及事项
(一)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及相关网络自媒体账号主体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自觉接受检查及开展自查,并按照检查内容提供相关资料,如实填写、签章《三亚市2025年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专项检查记录表》。
(二)以引导规范从业为核心目标,在专项检查过程中,积极鼓励规范从业,大力开展合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自媒体账号名录公示宣传,优先向市场消费者和开发企业推荐。
(三)加强违规公示,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对检查中发现并核实的未备案从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社会公示,引导公众认识市场风险,建议谨慎选择风险预警公示房地产经纪机构。
(四)针对互联网领域房地产经纪乱象严重的新情况,贯彻落实《三亚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创新检查工具箱,将游离于监管体系外的网络房地产自媒体账号列入不推荐名录,定期对公众发布更新,建议谨慎选择,保证消费者充分了解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4日
(联系人:陈广堂,联系电话:38230673)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