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称位于天涯区海虹路 8 号“凤凰海鲜广场商业综合体”项目违法集资、违规卖房。经查,“凤凰
海鲜广场商业综合体”项目建设单位为三亚市天涯区海坡社区居民委员会,规划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餐饮、酒店兼容其他商务
设施用地,土地性质为划拨,该项目不属于商品房项目,不能对外销售。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和购房人,谨慎选择购买该项目,以免 遭受经济损失。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