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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相关机构及人员追加自律处分的通报
各会员单位、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发企业及从业人员:
依据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现对相关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追加自律处分如下:
一、海南房余房地产有限公司、海南方仁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拒不执行主管部门整改要求,相关行为严重影响行业形象,依据《三亚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黑名单暨企业风险警示人员名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五条第5款:“拒不执行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行业组织做出的自律惩戒决定”,将海南房余房地产有限公司、海南方仁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列入三亚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黑名单”,实施永久禁业,无申诉期。
二、从业人员蔡金活被租客多次投诉,涉及侵占押金、诚意金、租金以及购买家具款项等多种情况,相关行为严重影响行业形象,依据《实施办法》第七条第6款:“挪用、侵占客户房地产交易资金或机构资金”,以及第18款:“其他经自律专业委员会审定应列入‘行业黑名单’行为”,将蔡金活列入三亚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黑名单”,实施永久禁业,无申诉期。
海南华房旅置业有限公司、海南房华时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已注销公司主体,从业人员孟铭株此前已被我会列入三亚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黑名单”,不再追加自律处分,请各市场参与主体自行注意防范市场风险。
依据《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以上自律处分以公告方式送达。
三亚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自律专业委员会
二O二五年十二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