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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业人员刘某德、张寨、吴建国、许丹等4人
黑名单行为的自律处分通报
各会员单位、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发企业及从业人员:
经查,前从业人员刘某德于万科森林公园二期“喜房房”房地产门口处殴打他人,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十款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依据《三亚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黑名单暨企业风险警示人员名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七条第1款:“参与打架斗殴等严重损害行业整体形象事件”,将刘某德列入三亚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黑名单”,实施永久禁业,无申诉期。依据《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该自律处分以公告方式送达。
经相关经纪机构认定,从业人员张寨、吴建国、许丹存在“做私单”行为,依据《实施办法》第七条第5款:“私自将客户带至其它房地产中介机构成交,或私自以个人名义承揽房地产中介业务”,将张寨、吴建国、许丹列入三亚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黑名单”,实施两年禁业,申诉期为两个月。依据《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该自律处分由认定机构书面告知并主动说明异议申诉程序。
三亚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自律专业委员会
二O二五年十二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