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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47号)、《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中房学〔2017〕6号)和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相关公告,经中房学审查,三亚市的王震、蔡满君、林辉、张雨婷、郭译阳、张胜龙、洪德龙等7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初始登记条件;林菁、李全友、穆慧芳、吴杭飞等4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延续登记条件;廖月飞、张念文、谢访、周强、叶松涛、李瑞研、于季壮等7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变更登记条件。彭松桂符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延续登记条件。
上述人员可以通过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上的信用档案系统在线打印登记证书。
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证书》,表明持证人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完成登记。根据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三住建〔2019〕1649号)第一条规定,登记在三亚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纪人员,其所在经纪机构取得《三亚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后,可在三亚市以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名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三亚市的白美男、黄昊宇等2人符合房地产经纪人注销登记条件,予以注销登记,其《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三亚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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